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说明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二、职责分工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f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f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