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端,无事才可以取天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无为”就是顺从、辅助自然的发展,而不敢干预。“无为”便是指去除私欲,顺着民心,顺着天道去处事的原则。
“无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很重要的启示。道家主张“无为而治”。以“无为而治”为核心,道家提出了自己系统而深刻的政治伦理理论。而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根本上说,就是能否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使整个社会及其生活体系走向和谐发展。因此,道家政治伦理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无为而治”是道家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道德经》中有十二处提到无为。老子在《老子》中说“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家提出的“无为而治”,其基本涵义,一是因任自然,二是不恣意妄为。因任自然,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应当遵循自然的原则,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政府的职责在于辅助人民,使其充分自由自在地活动,如此,人民自然平安富足,社会自然和谐安稳。老子认为统治者超越自然的“有为”,必然会引发其对个人私欲、权势的无限追求,同时势必榨取庶民百姓的脂膏,威胁人民的自由安宁和生存。“无为”作为一种政治纲领和政治态度、政治方式,要求统治者任人民自由自在地发展和完善自己,不去干预他们正常的生活,扰乱他们的心智,增加他们的负担。故“无为”相对于那些自认为自己是他人命运的裁定者,自以为有资格对别人的事务有权管理的人,是一种限制,“无为而治”强调因任自然,就不能不限制统治者个人的主观行为,它内在地包含有“管得最少的政府即是最好的政府”,以及尊重人民大众的自由人权等民主性的命题。
“无为而治”不仅要求君主无为,更要求整个统治阶级无为。总的原则是希望统治者减少政事活动以尊重人民的个性,发展人民的自由和维护人民的权益。老庄道家无为而治的价值取向,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它既不同于孔孟儒家所倡导的礼治,也不同于墨家所推崇的尚贤政治和法家所主张的法治,为政治家选择理想化的治政纲领提供了新的换位角度。
在道家的“无为而治”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君道无为和治国无为两个方面。所谓君道无为,就是君主遵循无为而治的原则,清虚自守,卑
f弱自持,做到去私立公。要做到与民休息,必须做到(1)省刑罚(2)轻赋税(3)去礼文(4)宽政务。老子反对苛繁的刑罚和法律,认为“法令滋彰,道贼多有”。
道家主张简刑罚、薄赋税、去礼文、宽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