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奖补。新购冷链配送车10辆以上、5辆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建成并运行且日烘干能力在100吨、200吨、300吨以上的烘干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30万元、50万元的奖补。2、认定依据:检查认定结果。3、分管科室:产业科;负责人:李影丽;联系电话:2785021。(七)支持林产品电子商务应用
f1、政策内容: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本土电商主体,年网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20万元。2、认定依据:检查认定结果。3、分管科室:产业科;负责人:李影丽;联系电话:2785021。(八)支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1、政策内容:(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新创建认定的市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一次性奖补30万元。(2)支持生态湿地保护。对创建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通过验收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3)支持森林生态建设。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通过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f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公园通过验收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2、认定依据:相关认定文件。3、分管科室:现代林业示范区: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负责人:孟洁;联系电话:2785019。湿地公园:自然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科,负责人:董丽莉;联系电话:2785022。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公园: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郭磊;联系电话:2785016。(九)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1、政策内容:对当年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当年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别一次性奖补15万元、8万元;对当年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2、认定依据:相关认定文件。3、分管科室:林政科;负责人:韩强强;联系电话:
f2785018。(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1、政策内容: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粮食、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2、认定依据:相关认定文件。3、分管科室:产业科;负责人:李影丽;联系电话:2785021。二、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提供,分别报送市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