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讨论重大输血疑难病例,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确保临床用血科学、安全及有效措施的落实。2.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3.血库负责血液接收、登记、储存、发放工作。4.各临床科室应按照科学、合理用血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血液资源的浪费和杜绝不必要的输血。5.决定输血前,主治医师应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择期手术用血在手术前2d、治疗用血于用前1d,将申请单和血样提出申请,预约。6.输血申请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下级医师完成后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7.凡稀有血型(如RhD阴性)、抗体阳性或特殊治疗输血,应于3d前向血库提出申请、预约。8.血库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9.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输血前由护士再次核对,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注。
f10.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就减慢或停止输血,立即通知医生,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时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并做记录。11.出现输血反应和输血感染时,应将血袋中的剩余血液和血液样本及时妥善保存,积极查找原因。血库将对调查处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组织科室人员和业内专家进行讨论分析。12.血库应建立输血不良反应追踪记录,每月统计输血不良反应或输血后发生感染的情况,并登记上报。13.发生严重医疗差错呈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必要时提请医院输血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14.临床紧急输血而库存血液不足时,血库值班人员应立即与血站联系供血,临床采取其他措施挽救患者生命,任何人不得自行通过非指定渠道供血。15.临床一次用血量超过1600mL时,需要血库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大量用血后按以上要求补办手续。16.输血完毕后,应在当天病历中完成输血记录,第二天完成复查血常规并对本次输血进行效果评估,记录于当天病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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