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特许内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7.本合同当事双方是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承包、雇佣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代行任何经营行为的权利。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加油站的油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消防安全、站容站貌及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指导,并随时进行检查,调阅有关经营业务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油品进、销、存报表等资料;对不符合甲方经营管理规范要求的,甲方可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有权向特许加油站指定发货地点和油品配送单位。(3)有权向乙方收取特许经营费。(4)对提供乙方使用的营运手册、培训资料等书面资料拥有版权。(5)为满足加油站特许经营体系下经营运作的新要求或不同需要,有权修改营运手册、管理办法、督查办法等文件的有关内容,并有权要求乙方作相应调整。2.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提供申报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年度审核所需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成品油市场信息和有关技术咨询服务。(2)本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取乙方特许经营费后,应为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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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证复印件和营运手册一套。(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特许加油站站长、计量员、记账员、加
油员等人员的有偿培训;培训具体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供货量、供货价格,向乙方提供符合
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在油品供应紧张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对乙方供货量按甲方自营站扣减同比例供应,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应提供特许加油站的形象设计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6)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特许加油站的经营信息,法律有规定的除外。3.乙方的权利(1)有权获得甲方商标、经营管理模式等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权。(2)有权获得甲方的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3)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价格的油品及配送服务,并得到甲方的经营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4)有权按照甲方的经营规范自主经营。(5)有权参与甲方提供的促销活动。(6)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越本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4.乙方的义务(1)在提出特许经营申请时应向甲方出示开办加油站所需的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规划、土地、计量、消防、税务、环保等相关方面的有效批准文件,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