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发行公司债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十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四)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五)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
f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六)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指定(或委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f(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人,副董事长_______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或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产生。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股东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当赞成票和反对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的决定。第十五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须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