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
本办法所涉及监测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
求。
石化行业的VOCs排放源分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
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燃烧烟气排放;工艺有
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采样过程排放;火炬排放;非
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
统释放;事故排放等12类源项。
企业某个核算周期(以年计)VOCs排放量为:
11
E石化Emm1
(公式1)
式中:
Em石化行业各源项污染源VOCs排放量,千克
年。
各源项污染源的VOCs排放量应为该源项每一种污染物
排放量的加和,见公式2:
EmEii1
(公式2)
1
f式中:
Ei
式中:
某源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i的排放量,千克年
Ei
N
1
E排放源
i
WFiWFVOCs
(公式3)
Ei
污染物i的排放量,千克年;
E排放源
i含污染物i的第
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
千克年;
N
含污染物i的排放源总数;
WFi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污染物i的平均
质量分数;
WFVOCs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VOCs的平均质
量分数。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装卸过程中涉及附表1中单一物
质的,应按本办法进行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并可在VOCs
总量中予以扣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全过程单一污染物
排放量核算。
进入气相的VOCs,可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VOCs排
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未投用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但
未收集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后未去除的排放量
VOCs产生量总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且去除的量。
2
f一、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排放量核算结果的准确度从高到低排序为:实测法、相
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平均排放系数法。前三种方法是基
于检测的核算方法,需获得检测仪器对物料的(合成)响应
因子,见附录一。企业可根据自身LDAR开展情况,选择核
算方法。
E设备
i1
eTOCi
WFVOCsiWFTOCi
ti
式中:
(公式4)
E设备密封点的VOCs年排放量,千克年;
ti
密封点i的运行时间段,小时年;
eTOCsi密封点i的TOCs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WFVOCsi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i的物料中VOCs的
平均质量分数;
WFTOCi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i的物料中TOC的平
均质量分数如未提供物料中VOCs的平均质量分数,则WFVOCs按1
WFTOC计。
(一)排放速率。
1实测法。采用包袋法和大体积采样法对密封点进行实测,所得排
3
f放速率最接近真实排放情况,企业可选用该方法对密封点排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