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30000
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使用合同评审软件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审批部门做合同评审
使用。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业务基础)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
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
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
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使用合同评审软件系统的使用培训与指导。2、乙方向甲方提供使用使用合同评审软件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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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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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相关责任。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
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
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8、因使用合同评审系统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2017年8月1日起到2018年8月1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