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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构成诈骗罪。
f3、行贿罪与受贿罪关系
一、受贿罪与行贿罪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向关系但同时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体系。二、行贿罪的成立是不以对方构成受贿罪为前提的。同样在特定情况下受贿一方也不能因对方不构成行贿罪而不予定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各自的犯罪构成要件。
4、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举例说明)
一、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如果存在一定的解释,则无需进行价值评价,仅仅根据法定的认识的判断就可以认定的场合。例如,关于杀人罪的客体“人”,尽管对于“人”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在学说上有争议,但只要确定其解释,法官就可以不进行价值判断,直接对“人”进行认定。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尽管就此存在一定的解释,法官还是必须进行价值判断,否则无法认定其存否。例如,关于猥亵的概念,虽然有判例将其定义为“引起性的刺激或刺激性欲,危害普通人的性的羞耻心并违反善良的性的道德观念”,但是单凭此定义并不能认定猥亵,还必须经过一般的社会文化的评价才能予以认定。
5、刑法140条和141~148条罪的关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它8个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但是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理原则:1、生产、销售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特定伪劣商品,同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即同时构成140条与141至148条各条的犯罪时,遵循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如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特定犯罪,但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时,则应以141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6、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主要区别
(想象竞合是指想象的数罪,观念上的竞合,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但是最终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想象竞合犯的目的在于禁止对一个犯罪行为进行重复处罚。
f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数个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而按照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只能适用其中的一个条文,从而排除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区别:一、一行为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法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容上的重合,如果不存在任何重合,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某种重合,是法条竞合犯。二、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数法条之中,能否有一个法条完整的评价该犯罪行为。如果不能完整评价,是想象竞合犯;如果能完整评价,是法条竞合犯。
7、贪污罪的主体(5种)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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