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一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二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期间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三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f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如实、无偿提供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权索取的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企管部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填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见附表提交给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必须是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附表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附表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编姓名年龄所属车间接触危害因素接触年限体检项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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