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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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苏建价协(2010)08号苏建招协(2010)0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活动,营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受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委托,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现予印发,供你们在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时参考。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抄送: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中价协、省造价总站、省招标办、各市造价处、各市招标办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规则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活动,营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
f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咨询人的,应执行本规则。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工程造价咨询招标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三)有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能力;(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第六条招标人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一)成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小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四)实行资格预审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结果通知投标
f申请人;(五)发售招标文件;(六)成立评标委员会;(七)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八)签发中标通知书;(九)与中标人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七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