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行动期间,社区居委会每10天要向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汇总上报一次检查台账(式样附后)。4、推行流程化整改督办。街道办、居委会等基层人员、推行流程化整改督办。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检查后3日内移交当地消防大队或当地派出所依法查处,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行动指挥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二)开展集中行动。各部门要在全方位、不间断开展
排查治理,开展的“清剿火患”行动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场所、突出问题,紧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高潮。
f1、“清剿火患开展打击违法建设工程行动:现在起至、清剿火患开展打击违法建设工程行动:清剿火患”开展打击违法建设工程行动10月31日,组织公安、安监、住建部门联合行动,重点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严厉惩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从严查处在建工程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格落实施工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工商、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集中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依法予以关停、取缔;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严厉打击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力争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做到“五个必须”:(一)凡是未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按《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最高限额进行处罚;(二)凡是已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而仍在使用和营业的,必须按照《消防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强制执行;(三)凡是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等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临时查封;(四)凡是旅馆、饭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必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五)凡是在10月31日前拒不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不积极整改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必须挂牌督办。
f2、“清剿火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11月1日至12月2、清剿火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清剿火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1日,发动街道、公安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