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7对安装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应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8“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由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发生,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1、
处罚制度凡道路路沿石外1米内禁止推土及物料、杂物等。不得损坏、污染
路面。抛洒泥土、沙石应及时清扫,对不及时前扫及限定时间内仍不能清扫处理的,由锡粮公司另行委托进行清扫处理,每次按3000元5000元人民币在工程款中扣罚。2、路两侧进行施工需占用道路应办理申请批报手续,并设置占用警
告线、志牌,随意占用、塞道路、道的,查实后予以1000元2000标对堵通经元人民币处罚。
f3、
产设备、设施施工前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损坏及意外
伤害事故,对随意乱涂乱画、损坏破坏生产设施、设备引发事故的,予以重罚(赔偿损失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4、用电应坚持安全用电、文明用电原则,禁止私拉乱接。对无安全防
护措施造成事故、故障的每次按1000030000元人民币处罚。5、生产区域不得随意进入,如因施工需要的需要的必须办理申请皮批
办手续,对无关施工内容,随意进入生产重地人员,经查实后进行500元人民币处罚。6、建筑垃圾、废材料集中堆放,垃圾处理按规定方式处理,禁止乱倒、
乱堆,对限期不处理的有锡粮公司另行委托处理,费用按每次1000元人民币扣罚。7、开工报告应于开工前三日办理报批,并附现场平面布置图。未经批
准自行开工、乱搭、乱建按5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限期拆除。8、工程项目开工应取得发包方的批准,在取得确认施工范围内,地下
无消防、网络、供排水、电缆、通讯等设施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开工。否则造成损失、故障,将进行加重处罚。9、凡地面以下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以书面报告报发包方,并征得
发包方相关专业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10、施工动火凡公司范围内,任何部位需动火,必须申请办理动火相关
手续,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经业主方根据动火等级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动火。未经批准擅自动火,经检查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与1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承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