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侵权责任。5绝对权受到侵害,其救济方法首先要考虑恢复原状,而后才是赔偿损失的应用而对相对权的侵害通常采用损害赔偿的补救方式。三既得权与期待权这是以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所作的分类。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一般的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期待权是当事人尚未取得,必须有一定的事实发生才能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享有的期待利益。2在附期限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在条件尚未成就或期限尚未到来之前,一方就合同所产生的债权享有的期待利益。3保险合向受益人的权利。
f4继承人的权利。如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期待遗嘱成立之后,遗嘱继承人对遗嘱继承的财产享有的期待遗赠抚养协议成立后抚养人对于用于遗赠的财产所有权的期待。四主权利与从权利根据民事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民事权利作此分类。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即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也称独存权从权利则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又称附属权,如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物权,就是相对于主债权的一种从权利。可见,主权利与从权利是一对相对的法律概念,只有在具有主从关系的法律关系中才存在这种划分。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而存在。所以,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变更而变更、转让而转让、消灭而消灭可参见《担保法》第52、73、88条。权利人不能在转让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保留从权利,也不能在抛弃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享有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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