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服务指南
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一、人员范围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指下列人员: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5、在穗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7、第1项至第6项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二、居留许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及随行家属(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持Z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之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如实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宾馆、酒店者除外);4、高层次人才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一类被授权单位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文件;投资者申请居留许可时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任职或所投资单位出具的单位公函;6、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在穗居留1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者提交);7、随行家属还需提供任职或者投资单位公函,配偶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子女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三、签证申请高层次人才申请F签证须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投资者申请F签证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
f四、注意事项1、居留许可项目内容变更(如居留事由、护照号码、住址、就职单位、偕行人等情况),持证人须在10日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2、居留许可迁移,持证人须在10日内到迁出地或迁入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移手续;3、因故终止在穗学习或工作的外国人,应及时缴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