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巡视、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fXXXXXXXXXXXXX巡视、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2、工程地址:XXXXXXXXXXXXXXX3、工程建设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3年5月,施工总工
期10个月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0500m2,由38幢6层住宅、1幢
会所、2幢商店组成。基础采用预制砼压桩,上部为混合结构及与该建筑群相关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等。5、工程建安造价:约8100万元6、建设单位:上海浦东发展置业有限公司7、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8、施工单位:二标总包: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三标总包: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原路桥四公司)桩基施工:上海永久建筑工程公司
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2、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3、施工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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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本工程监理规划;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1、《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12、《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建(99)第
0854号;13、《关于加强住宅砌体砌筑质量的若干规定》沪建质监总(2000)
第028号。
三、监理工作程序1.落实巡视、旁站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监
理设施。2.在监理之前,应对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
方法及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责任,特别在旁站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是否上岗。3.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在具体条件(施工单位已经检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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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察员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准确、真实的按沪BI表式内容认真填写,必须有可追溯性。同时旁站结束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也应在记录上签名确认。4.在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同时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整改处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