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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模式浅析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投放大潮和国家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刺激之后,2010年初,一场规范和排查地方投融资平台(即城投类企业)债务风险的行动在全国展开。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提出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城投类企业未来如何发展,怎样完善、规范现有运营模式,在完成政府各类建设任务的同时真正走向市场,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答的问题。一、城投类企业发展现状所谓城投类企业(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组建的不同类型的公司,广泛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通过划拨土地等,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保证,融入资金后重点投向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城投类企业经过近些年来的迅速发展,数量急剧增加,规模逐渐壮大。(一)城投类企业存在的必要性追本溯源,目前各地纷纷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现实原因在于实行分税制以后可支配的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出现了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即地方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地方财政无法满足需要,而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后,地方政
f府可以通过此类平台公司广泛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资金缺口。因此,城投类企业的诞生和存在是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的。首先,从融资功能来看,城投类企业能够帮助地方政府突破经济建设中资金短期不足的瓶颈,在政府指导下,完成项目的融资、建设乃至经营,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了“合理”途径。其次,从偿债来源来看,城投类企业一般是以地方财政资金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尽管建设所形成的各类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大多属于非经营或准经营项目,企业内部收益无法形成偿债来源或者无法完全满足偿债需要,但通过市政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改善,可以使周边土地实现增值,并吸引企业入驻获得税收。因而从地方政府大的循环上来看,在较长的期限内是可以实现平衡的。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城投类企业通过大规模信贷推动所在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促进经济增长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城投类企业目前发展所遇到的问题1、个体实力较弱,政府资源分散以往城投类企业大多为承接贷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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