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末对全村已创建“平安家庭”的户进行监督检查。对仍符合“平安家庭”标准的户向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请继续发放“平安家庭”门牌。对不符合“平安家庭”创建标准的户上报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收回其“平安家庭”门牌,等条件成熟后可继续参加评选活动,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户,可对其评选权利暂停一年。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一次优秀“平安家庭”户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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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活动,参加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评选表彰活动。六、创建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村成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考评标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2、突出工作重点,丰富创建内涵。创建活动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为重点。以“五五”普法等活动为契机,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家庭学法活动,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二是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夫妻和睦、敬老爱幼、邻里团结、勤劳节约,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拒绝黄、赌、毒、暴、邪等不良现象对家庭的侵蚀和影响,用家庭的和谐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三是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引导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新知识,提高家教水平,从而提高全体家庭成员的素质。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开展经常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庭宣传面达80以上。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群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升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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