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师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所在单位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4.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组长的指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寻找。(三)交通意外、溺水身亡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警,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2.学工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该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根据组长的要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营救工作;4.学工组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f(四)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案件1.发生上述恶性案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长沙县公安机关和学院保卫处报告,并向辅导员和所在分部领导报告;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若罪犯已经逃逸,应发扬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帮助送往医院;3.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进行初步的案情调查;4.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5.学工组应负责通知受害者家长,并作好接待和安抚工作。(五)火灾事故1、报警程序:(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告内容为:“湖南大众传媒学院××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我系安全领导小组,我系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我系领导在向学院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2、组织实施:
f(1)我系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我系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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