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眼验光配镜散光眼配镜原则:(1)低度散光基本都是生理性的,也就是“顺规性散光”(远视散光50度以内,轴位在90度左右的方向;或近视散光50度以内,轴位在180度左右的方向)。产生的原因是:角膜受上下眼睑压力的影响,垂直方向的弯曲度大于水平方向的弯曲度,所以,垂直方向的屈光力较强,水平方向的屈光力偏弱,一般不会影响视力,通常也不必配镜矫正。如果散光的轴位有变化,影响视力或有视觉疲劳症状,此时,即使散光度数较低也应矫正。(2)无论散光度度低或高,配镜时千万不可过矫,散光轴位一定要准确,否则会给孩子带来新的屈光不正,从而产生不能接受的视觉干扰症状。在不影响视力或无视疲劳的情况下,散光度数要充足地矫正,但绝对不可以过矫。(3)孩子配镜后,如有视觉干扰症状,尤其是散光度数较高的斜轴散光(不在水平方向,也不在垂直方向),矫正度数应有所保留,充分矫正将会使孩子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状不是本来的面貌,容易造成空间定位的误差。需要注意的是,远视散光配镜后的这一类干扰症状比近视散光更重。(4)300度以下的“顺规性近视散光”,儿童、青少年、伴有外斜视都可以充分地矫正。(5)青少年如果曾配戴过正确轴位的近视散光眼镜,自我感觉清晰度与舒适度较好,再次配镜时,尽量不要改变原来的度数与轴位。
f个别斜轴与特殊轴位的患者,根据其适应能力酌情验配,以适应度、舒适度为配镜处方的原则。(6)300度以上的“顺规性远视散光或近视散光”,儿童应充足矫正,早期不适应的孩子可适当减少50~100度,青少年及外斜视患儿,也要根据视觉干扰症状适当减少度数。也有的孩子配足度数以后反而觉得更加舒服,没有任何不舒服症状。个别斜轴或特殊轴位的高度散光,如果配镜很难接受,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先配戴一副可以接受的最高散光度数眼镜,戴镜3~6个月适应之后再逐步增加度数,一直到配足。(7)早期配戴散光矫正眼镜,即使度数非常合适,同样会产生视物变形和空间误差等现象,需耐心、坚持配戴一段时间才能适应。这一点需要向孩子与家长说明,以免产生顾虑将眼镜放置一旁长期不戴。(8)有的孩子以前长期配戴不正确轴位的散光眼镜,视力也有提高,由于对眼镜的错误轴位已经适应,对于正确矫正的新眼镜所产生的新物像位置、空间误差又要重新适应,往往一时半会不能接受,又需要戴镜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如果确实不能适应,还是配戴原先错误轴位的眼镜、老年的散光眼患者,以舒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