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后24小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确认。
特此通知。
山阳县天王公路管理处二00九年七月三十日
f中标通知书
致: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贵方于2008年07月23日提交山阳县天桥王闫公路
改建工程C1合同段投标文件,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标领导小组确认后,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现正式通知贵方,我方已选定贵方为该合同段中标单位,并接受贵方的投标文件。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伍拾捌万壹仟伍佰零捌元叁角陆分(¥:3858150836元)。
2、请贵方接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并到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书。
3、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回复予以确认。
山阳县天王公路管理处200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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