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
8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二)项第一款第(五)项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
9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第三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
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明知从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10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
条件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第一百二十三条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部门第二款
元以下罚款
11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
另需依照有关法
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律、法规规定给予
第一款
第三款
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处罚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
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12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第(二)项第一款第(一)项
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
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13
第三十四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
品添加剂
第(三)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第一款第(二)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部门
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14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三十四条
食品
第(四)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第一款第(三)项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15
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
f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第三十四条第一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