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中明确指示:“目前大中城市环
f境污染,正日益严重地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并要求“各城市要切实搞好环境卫生。”加强城市的市容环境管理,这是由城市的本质特征决定的。要发挥城市多功能作用,维护工业生产和城市人民生活,就得不断从外部输入能量和物质,同时又向外部废弃物,这就构成了城市生态系统的能流和物流,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代谢活动。因此,城市是一个动态的高效的物质能量交换系统,因而也是产生废弃物最集中的地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6】57号文转发《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垃圾问题越来越突出,市郊农村环境和农田污染日趋严重,若不及早引起重视,势必成为社会公害。”因此,环境卫生处理系统是城市废弃物的处理系统,是城市新陈代谢的“消化系统”,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居民生活,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科技发展,都脱离不了环境卫生处理系统。如果环境卫生处理系统不完善、不得力‘以致粪便冒溢、垃圾堆积、城市脏臭,市容杂乱就会直接影响各行各业,危及千家万户,影响城市各种功能的正常发挥。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就是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系统全过程的管理,并使经济社会系统产生的城市垃圾等物,经过有效的处理和改造,变为其他系统的有用之物,以促进生态平衡。(过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f加快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适应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需要,为建设优美、整洁、卫生、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二、领先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是:“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制定、实施《条例》的目的就是贯彻《宪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人民生活。发展生产就需要一个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人们很难想象在一个脏、臭的环境中能精神振奋,积极进取、秩序井然地进行工作、生产、科研活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既包括丰富的物质生活,也包括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是人民有效和持续进行劳动、维护健康和幸福的基本条件,是人民实现管理国家事务,享受劳动、休息和受教育等权利的必要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