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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进行输血差错事故调查处理前,所有与输血相关的记录、标本和血袋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更改或销毁,必要时应进行封存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封存或启封差错事故相关资料时,对一般输血差错,由医院分管院长和患方代表双方共同负责;对严重输血差错或输血事故,由医院分管院长、患方代表和市血站代表三方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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