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工作标准
1、保证有效性审核一次性通过。2、保证记录的完整性,正确、仔细、认真填写各类记录。3、保证平台数据正常、有效、及时的上传。4、及时处理故障(容易诊断的故障保证2小时内完成,对不容易诊断的维修故障保证1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5、随时保持电话通畅。6、对所有技术档案资料进行保存、存档,随时接受公司和环保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每月对所负责设备标样校准一次,每季度对所负责设备进行一次对比测试。8、每周书面向公司汇报运营工作,每月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每季度配合公司接受环保局考核。9、每周开一次会,每月至少两次培训记录,记录必须存档。
f运营管理制度
1、运营人员上班与否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如有停机、关机、打电话不接且20分钟之内不回电话现象一次性罚款50元。
2、运营设备记录有错填、乱填、不填的如被发现每空罚款50元。
3、无故不到岗或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一次罚款200元。
4、遇到当天处理不了的故障,组长必须及时向运营总监反应,如有不报或者瞒报的一经发现组长罚款100元。
5、需要监测公司配合的工作,组长必须提前上报计划,设备比对提前一个月上报计划,配试剂提前一周上报计划,由监测公司自行安排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工作。
6、每季度运营人员必须在环保局监测比对前对设备进行比对,否则每家企业罚款100元。
7、每周日必须上报本周工作日报未及时上交的扣款20元。8、国控污染源企业出现问题后负责人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国控企业40分钟内到达现场,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必须向平台和运营总监说明情况,不及时到达现场也不说明情况的,一次扣款100元。9、巡检记录周五未拿回的或次数不够的一次扣款30元。
f10、每天早晨820到环保局报道,如有其它情况必须向运营总监说明,否则一次扣款20元。11、对于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运营总监或组长可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监控平台管理制度
1、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制,平台出现故障要及时记录,出现停电或断网及时上报于环保局监察支队负责人,未上报或者瞒报一次扣款50元。2、平台人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小组组长,如果在30分钟之内未发现或未及时上报一次扣除50元。3、平台人员每天将平台的故障,及时记录做到记录清晰,如果记录模糊一次扣除10元。4、平台人员每隔30分钟必须看平台并记签到记录单,如果记录单上未有签字发现一次扣除30元5、平台人员周末值班或外出,必须签写外出单或找人顶班,记录有时间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