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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但是,“小产权房”毕竟是最近几年才风起云涌蔓延全国的,而导致“小产权房”激增的,正是不断疯涨有进无退的城市房价。据2007年9月1日《观察与思考》报道,2006年中国的平均“住房痛苦指数”高于日本东京市的“住房痛苦指数”。美国、英国、法国、墨西哥,甚至日本,其全国国民的平均“住房痛苦指数”均小于1。个别国家的首都除外,但均小于3。2007年6月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数”而竟高达617。据统计,2002年至今,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上涨了70以上,深圳、上海、北京、温州的平均房价都已超过万元。2005年以后每月的楼市统计数据显示北京的房价增长幅度在10以上,深圳已连续17个月同比涨幅超过10,其中2007年6月份达159。如此高昂的房价,占城市人口大多数的工薪阶层穷其一生也买不起一套房子。作为高房价的应对措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的供给不仅杯水车薪,而且很多都被有关系的炒房者买走,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却往往买不到。与此相对,“小产权房”的价格却仅在每平方米二三千元之间,例如北京地区的“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通州、顺义、怀柔、密云等远郊区,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仅为四环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相差如此之大的价格,当然让广大的城市市民心动,即使是明知有风险仍有大量的市民到城郊地区购买。据7月份《上海证券报地产投资》与“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就“小产权房”的联合调查,在回答“在低价与风险之间,你会选择什么?”的问题时,有45的人认为“虽然有风险,但是价格低,还是会选择购买。”仅有14考虑到风险,不会购买“小产权房”。不断飙升的房价已经逼迫众多市民到了为了买房不顾风险的地步。因此可以说正是暴涨的房价催生了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了中国二元结构的土地法律制度的弊端与漏洞。三、“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对策小产权房”表面上看由于“小产权房”不合法,而且可能会导致耕地减少,实际上由于“小产权房”严重损害了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政府才连续出台一系
f列文件和措施抑制“小产权房”的继续蔓延。上面提到,1999年国办发第39号文件要求“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土资源部近日也再次强调农民住宅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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