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
北大税法研究中心教授刘隆亨北京联大经济法副教授章峥
一、司法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司法公正应由以下四个要素组成:第一,适用法律平等;第二,诉讼程序规范;第三,依法独立判决;第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偏废的统一整体,只有四者同时具备,才能真正体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应贯穿于整个司法行为和司法过程。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部分。司法实践表明,适用法律的平等和诉讼程序的规范是达到或保证判决结果公正的前提或条件。只有在严密的司法程序控制下,才能有效地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专横。法律最强调的是“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司法公正贵在程序公正,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判决的公正是没有保障的。这是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实现司法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也是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办案质量高低的集中表现,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做到司法公正,才能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确保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公平、公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唯一标准;司法改革包括制度、程序、体制的改革以及建立现代司法制度,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所以,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的目标是完全正确的,是具有吸引力的。二、进行制度的改革,以保证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首先,改革现行合议制与审判委员会制,建立主审法官制。改变现行中的名为审判集体负责制,实为无人负责的状况。要给主审法官以应有的独立审判的权力,同时让其真正独立地负起责任,唤起每一个法官对司法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合议庭与审委会应对主审法官起监督和指导作用,但不能代替主审法官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错案,应由主审法官个人承担责任。其次,公开审判活动要贯彻全过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摆到突出地位。现在,虽然已经实行了公开审判制度,但是,看法不一,因此,公开审判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而且贯彻审判的全过程。如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提前公告,案件判决应一律公开宣告。又如有些法院现行的“两套案卷”做法也应予改变。要公开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就应当公开所有的案卷,以增加司法行为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办案质量应贯彻在司法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从立案、审理、判决到执行等各个环节。第三,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申诉环节的工作。人民陪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