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华职专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一总则1、为使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福清市防汛减灾工作机制》、《福清市防洪工作预案》、《福清市防台风工作预案》、《福清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福清市教育局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试行)等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试行)。2、本预案(试行)适用于防抗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工作。3、防抗自然灾害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二防抗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1、领导机构防抗自然灾害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分级负责制。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防抗自然灾害领导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好工作职责。为做好防抗自然灾害工作,成立防抗自然灾害工作
f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任成员。负责本校的防抗自然灾害工作。2、实行领导分工制度当接到自然灾害预告后及自然灾害发生的全过程,领导要按照本预案(试行)要求及时赶到,检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情况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及时、安全转移学校师生以及可能受灾害影响的学校师生;指导做好学校危房校舍巡查、抢险救灾和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等工作。3、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并督促、指导做好防抗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要互相沟通、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做好预防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4、督查制度在接到上级有关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结果。学校组织督查小组,深入开展工作督查。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师生生命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接到上级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通报后,学校将及时下达各项防灾指令,并做好各项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紧急信息要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报教育局办公室,并做好跟踪报送工作,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f三日常工作1、制订切合各自实际的防灾减灾预案,确定可能受灾的师生员工疏散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