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会计(财务干事)工作职责
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汇缴国库,及时与国库科核对收入完成情况;及时向学生开具财政票据。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根据财政审批后的“月度用款计划”、“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法》、《现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经费支出。
现金存款“日清月结”,确保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出现“长款”、“短款”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认真查实,切忌隐瞒不报、私自调节,掩盖事实真相。
及时编制记帐凭证,与总帐会计办理凭证交接,确保总帐会计及时记帐。
妥善保管现金、存款、支票等重要财物,防火、防盗。协助财务科长做好本校财务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费的缴纳、核对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或本校行政布置的其他突击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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