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乡桃源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乡统一部署,从2014年2月开始,在全村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赣发20138号)、中共江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群组发20143号)、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印发萍乡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字20146号)及《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龚全珍,争做贴心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字20148号)、中共上栗县委《关于印发上栗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字201411号)、中共东源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源乡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f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对比龚全珍这个身边的榜样,以“当爱心志愿者,做群众贴心人”活动为契机,以“我与党员心连心系列走访活动”、“入千户门,暖万人心”大走访活动为抓手,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服务于桃源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目标要求(一)践行“为民”宗旨。引导桃源村的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牢记“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不脱离群众,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贴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二)坚持“务实”作风。党和人民对干部的要求是:真干而不假干,实干而不虚干,为党和人民干而不为自己干。引导桃源村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