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019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来和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一起看看农药管理条例吧。
农药管理条例2019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9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f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第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农药登记
f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