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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
f化治疗,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按要求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此项工作与全民免费体检同时进行。
鼓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能力,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签约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为签约主体,卫生院组织协调并加强指导,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二)签约周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一般未提出异议视为自动续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协议。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控制在1000人左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及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按要求转诊,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患方自身原因影响服务质量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依法不承担责任。
五、签约考核及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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