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一、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二、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应为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四、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
五、现场作业中,承包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具体参见《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QPGG19G0182012)的要求。且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六、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使用。
七、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八、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九、必须遵守修理工艺和施工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设备时必须同时维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的完好可靠。十、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和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
f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
一、工器具管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兼职保管员或由变电站负责人负责;
二、一般工具使用管理:(1)专用工具盒公用工具应放在工具箱或指定地点,按班交接;(2)携带型仪表只允许在站内由值班人员使用,不得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3)工器具丢失、损坏根据情况由当值班人员负责三、安全用具管理(1)安全用具属变电站专用工具,禁止作为其他用途,应存放在柜内或固定地点;绝缘用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高压验电器)应编号,按照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和定期试验,值班人员定期试验情况做记录,对不合格的绝缘用具当即作废,不得存放在使用地点;(2)各种标示牌、围栏绳等存放整齐;(3)接地线物应编号,对号存放,有松股断股随时处理,保持完整;(4)安全用具在使用后应物归原处存放四、消防器具使用管理(1)消防器具为专用工具,应存放在消防专用工具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2)消防器具应保持完好,充足,如有过期失效或损坏,应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3)值班人员平时不得随意打开灭火器。
f应急预案
一、现场应急处置程序1、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