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的10个案例
一、基于事实决策1、阿迪达斯的失败、
阿迪达斯公司成立于1949年,其运动设备(产品)目前在全球同类产品的市场有率为12,落后于1972年才成立的耐克公司30的市场有率达18个百分点。然而,在耐克崛起之前,全球运动产品几乎是阿迪达斯一家的天下。1954年世界足球赛,阿迪达斯因其生产的球鞋鞋底的塑胶鞋钉能帮助运动员提高运动速度,增加稳定性而一战成名,当时世界上有85以上的运动员穿的是阿迪达斯公司的产品,三叶标成了成功的象徵。面对骄人的战绩,阿迪达斯公司的决策者们没有重视耐克公司正在迅速成长这样一个严重的事实,决策者们认即便对手抢走一部分市场,仍有大半个天是属于为自己拥有85的市场有率,阿迪达斯公司的,没有取确实有效的对策去扼制竞争对手对自己的威胁,造成今天眼巴巴地看著对手以18个百分点领先自己,在运动服装市场独领风骚的残酷现实。2、摩托罗拉市场的萎缩、全球著名手机企业摩托罗拉和诺基亚现在的市场份额分别是30和33,摩托罗拉2001年第一季度营业亏损达4亿多美元,而去年同期其营业额是盈利5300万美元,美国权威管理机构分析指出,摩托罗拉的现状完全是自找的,在美国经济衰退之前,许多消费者多希望能购买具有全新概念和全新形象的手机来替换现有的产品,来自芬兰的诺基亚捷足先登,率先研出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替代产品,从此赢得了广大的消费者,等到摩托罗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等到他们研出新款手机时,消费者在经济衰退的影响下,已经放弃了更换手机的打算,摩托罗拉因此失去了市场的先机,造成大规模的亏损。3、国企的悲哀、内地某国营企业曾经与外商草签了一份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外商给该企业提供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设备,以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合同为期三年,三年后该企业将无偿拥有这些设备的所有权。合同约定,在三年合同期内,该企
f业按双方商定好的价格每年为外商提供某种产品10000件。合同同时约定,若第一年少交货1件,该企业将按每件1000元交付赔偿金,第二年少交货1件,该企业将按每件2000元交付赔偿金,第三年该企业将按每件3000元交付赔偿金。该企业几个主要领导商议后认为有利可图,便与外商正式签订了合同。300万元的设备到位后,该企业立即组织生产,由于生产能力不足,虽经全体职工的努力,第一年只生产出了8000件产品,按合同规定,被罚金额2000件×1000元2000000元。第二年该企业调整好生产组织方式,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