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未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保证金继续留存甲方;如果
f保证金部分或者全部已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由乙方将保证金补足为人民币人民币x元整(¥)后,继续留存在甲方。
5、如果双方履行本合同至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必须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被解除、终止后五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1、由甲方在每月的前十天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金。
2、乙方指定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撤销等事宜,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乙方重新确认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为准。
3、甲方将承包金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日即为甲方己履行付款义务,由于银行或甲方过错,造成承租金无法支取、承兑、或支取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
4、每月五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承租金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及催款单,作为结算凭证。
六、验收:
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2、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清洁要求为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十五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违约责任:
f1、如乙方清洁工作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同意无偿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扣减当月承包金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清洁工完成该项清洁工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承包金。
2、因乙方清洁工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当月承包金超过x天时,则从第x天起至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乙方。
4、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九、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清洁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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