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岗位先进集体个人情况统计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40116【实施日期】2014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岗位先进集体(个人)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管局(处、办),济南、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泰山、崂山、博山、青州、蒙山景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选树典型、宣传先进,进一步掌握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岗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现将统计表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务必于1月20日之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联系人:辛平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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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东青
传真:8708080387080806
箱:sdjsdw126com
f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岗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统计表2014年1月16日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岗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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