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侵权责任法
网络侵权(36条)、机动车之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典型
道路地面施工侵权(91条第1款)
安保义务(37条)、公共场所或
一般过错
教育机构一般侵权(39条、40条)、医疗机构一般(54条)
非典型动物园动物侵权(81条)过错责任原则建筑物等有关脱落(85条)堆放物倒塌侵权(88条)林木折断侵权(90条)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监护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雇主责任产品责任、环境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侵权高度危险物品侵权、建筑物倒塌责任、高空抛物一般饲养动物侵权、公共场所堆放遗撒物品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侵权(58条)教育机构对无行为能力人侵权(38条)窨井等地下设施侵权(91条第2款)
第一节侵权责任概述一、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1含义:在追究责任时考虑并且必须有过错才承担担责任。何谓过错?“正常人”的注意。(1)故意:明知结果且努力追求或者放任。(2)过失: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何谓重大过失?一般人犯了超级可笑的错误;专业人士犯了一般人的错误;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题: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独自玩耍。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f(3)根据举证责任的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两种:过错与推定过错。后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若不能证明,则加害人无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首先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若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则有责。(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法第7条)只要是法律明文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三)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公平责任?1公平归责原则不再成立【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本条规定改变了民法通则132条规定的在这种情形下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的表述2见义勇为的情形下:受益人的适当补偿【第23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