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所做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12处修改:
新旧法条对比解读公司法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f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删去
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
列事项:
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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