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卖方(具体按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相关约定为准执行),该等情形下,意向金将成为买方的部分首付款。
购买价格(以下简称“交易总价”)如下:交易面积约【】平方米(最终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交易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根据尽职调查完成后确认的交易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受制于收购协议的规定,买方应就本意向书第6条约定的购买价格进行如下支付安排:1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买方应于签署最终收购协议后20个
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元,即连同买方已支付的意向金,买方第一期累计支付至元“第一期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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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尽职调查9排他期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相应付款证明。意向金自动转为收购协议项下的约定的第一期交易价款。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当日,各方应当安排人员对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其他目标公司已获得所有证照原件(包含标的公司物业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目标公司章证照”)进行共管,共管期间目标公司章证照应存放于买方指定地点,其使用应经过各方同意,且不得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
2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买方应于签署最终收购协议后40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剩余款项“第二期交易价款”,使得连同第一期交易价款在内,买方向共管账户合计付至交易总价的100即合计付至人民币85000000元。买方向共管账户支付完第二期交易价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开始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工商部门受理回执。双方确认并同意,双方将确保及促使监管银行确保第二期交易价款于工商变更完成(以目标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后一个工作日内释放至卖方指定账户。共管账户收到第二期交易价款之日(含当日)起,项目租金所得归买方所有。
备注:第二期交易价款的实际金额将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总价相应调整,保证两期交易价款总额等于调整后的交易总价。
自意向金支付之日后的【30】个工作日结束(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尽职调查期限”),买方及其顾问等有权在此期限内对标的项目及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卖方应就买方进行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为避免歧义,因卖方配合不力导致买方未能在前述尽职调查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的,买方可要求适当延长该期限)。无论买方最终是否购买标的项目,尽职调查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排他期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开始,【45】个工作日结束(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