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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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活动O。第七条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第八条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第三章第九条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理活动。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以形成独立的监理能力作为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的最低要求,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相关承诺,投入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工具,并备齐与安全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等依据性文件。第十一条各网省公司含直属公司,下同应依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建设规模的电力建设工程,提出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力资源、生活办公设施、检查检测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电网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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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要点等,经考试合格,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三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第十三条监理员等现场辅助安全监理人员,应熟悉本专业工作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施工、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两年内参加过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第四章第十四条安全监理的组织实施
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
人含建设管理单位,下同组织施工招标工作,并重点对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查。第十五条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一建立以总监理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