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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符合计划生育加分条件的考生,系
f独生子女的加试卷总分(含面试)的3;系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的加试卷总分(含面试)的2。
经永嘉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加分政策按温组发〔2009〕99号文件执行。
其它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岗位指标,以1:1比例按总分(含加分)
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
补。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
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
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1年8月1日下午5时30分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2011年7月31日
前不能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根据各岗位指标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及名次〔各项分
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仍
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按名次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
布。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聘用教师,要服从县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聘用到沿江学校任教的教师要到山区学校支教一至两年;
聘用到乡镇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要服从中心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缺编村小、完小学校的教学任务。其工
作表现情况作为转正定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提前考核聘用规定
(一)对象: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和省级优秀师范类应历
届毕业生。
f(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带相关材料(见附件4)到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相关证书
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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