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宣传单8000余份,发布社会消费警示2次,典型案例暴光1例。三、规范医药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我县共有卫生室、诊所1140处,乡镇卫生院27、个体医
f院8处,药品经营企业40处。按照《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监管。一是经常性的对润华药业济人堂制药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制剂室、县中医院普通制剂室的原材料质量、投料方式及记录,设备安装和运行,消毒灭菌情况及记录,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高了生产单位的药品质量意识,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做到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库、不合格的成品不出门,确保了药品的质量。二是对县直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及医疗器械购进、入库、贮存、养护、使用等情况实施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对全县1140余处卫生室、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后的毁形及销毁记录,超范围经营药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毒性药品及药品“五专”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质量及有无超范围经营药品等情况进行检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730余人次,检查面达96以上,没收假劣药品88个品种,价值16万多元,其中片剂127万余片,针剂24万支。没收不合格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4400余支套,折款038万元。查出制假窝点2处,其中永盛堂王颜民案目前已立案。三是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药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打假治劣的集中活动。同时我们也坚持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设立了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打假治劣活动。四是以“监帮促”为重点,帮助、督促县医药公司
f等药品零售企业改进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先后有11家通过了gsp认证工作,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和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四、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几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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