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ERP实施运行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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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公司ERP项目上线正常运行,并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性,为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项目小组:行政部、采购部、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质量部等六个部门。第三条项目实施及运行期间,项目各部门必须将自己的资源(人力、物力、时间、资料等)予以全面协调,如屡次出现失误应予以相应措施处罚。第四条罚款标准:
1.处罚方式A:录入数据错误者,处罚10元。2处罚方式B:屡次录入数据错误者或者录入重要数据信息者(如数量,单价,总价,单位),视情节处罚100500元,请主管部分考虑应用岗位人员的调换。3处罚方式C:延时录入数据以及未录入数据者,处罚10元。4处罚方式D:屡次延时录入数据以及未录入数据者,视情节处罚100500主管部分考虑应用岗位人员的调换。5处罚方式E:对于故意录错及不录数据者,将追究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并保留追求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解除劳动合同。6处罚方式F:商业秘密外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错误是指:本部门已经审核过,还有错误的,或影响下一部门或下一流程的,均属于处罚范围。
第六条各部门错误及处罚细则:1、销售(1)客户基础资料建立时录入错误的。(处罚方式:A)(2)销售订单录入错误,录错客户、交期的。(处罚方式:A)(3)销售订单中录错成品规格、数量、单价的。(处罚方式:B)
f(4)销售订单录错客户特殊要求的。(处罚方式:A)(5)在出货前未录入《发货单》或录入有错误的。(处罚方式:C)(6)订单推后提前取消等未及时更新系统的且更新后没及时知会调度的。(处罚方式:C)(7)收款单中客户、回款单位、回款金额录入有误的。(处罚方式:B)(8)私自虚做销售订单、发货单或增大其数量、抬高其单价。(处罚方式:E)2、生产(1)未按公司流程要求录入计划工单的。(处罚方式:A)(2)计划工单录错成品料号数量要求完成日期的。(处罚方式:B)(3)计划工单匹配错销售订单的。(处罚方式:A)(4)委外工单未及时录入的。(处罚方式:C)3、采购(1)录错采购单之供应商名称、日期、请购单号的。(处罚方式:A)(2)采购单之物料料号、数量、单价、单位、税率、交期、供应商等数据,若因工程变更、业务变更及管理层人员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在该采购单未入库时,采购人员未按要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