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具备上述素质。
三、专业主干课程
商业伦理、经济法、金融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会计学原理及其实验、财务信息系统及其实验、。
四、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
毕业学分结构表
公共教育
专业教育
成长教育
毕业总学
专业必修课
分
公共必修公共选修
专业选修成长必修
课
课
专业核心专业方向专业实习课
课
课
课毕业论文
150
40
6
30
20
10
36
8
备注:该学分结构表显示了本专业学生毕业的最低修读总学分要求和各类课程下的最低修
读学分组成;表格中除“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外,均为课堂教学类课程。
(一)毕业条件
f学生申请以财务管理专业毕业,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才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1在学院允许的学习年限内,即37年。2取得财务管理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0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60学分;专业选修课36学分;成长必修课8学分。
(二)获得学位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及以上者,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公共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一。
六、专业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二。
七、成长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三。
八、专业各学期学分分配表
请详见附表四。
九、理论、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五。
十、三实课程教学环节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六。
十一、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七。(一)辅修课程
辅修课程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3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30学分,可以取得财务管理专业《辅修证明书》。
f财务管理专业辅修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一。
(二)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54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30学分,方向课20学分,毕业设计4学分,可以取得财务管理专业的辅修毕业资格。
财务管理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二。
(三)辅修专业学位
辅修专业学位规定,学生原主修专业与计划进行辅修专业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在此前提下,非本学科门类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60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30学分,方向课20学分,专业实习、毕业设计10学分且符合两个专业要求的学位授予条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