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新胜镇明镜小学校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潼教委【2013】150号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工作学习氛围,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整治,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明镜小学校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杨清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f副组长:邹
驰副校长张一勤副校长
成员:冷红梅安稳办主任陈覃明德育主任琴教导副主任
李国建工会副主席戴可荣报账员李晓华少先队总辅导员以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主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冷红梅同志兼任。学校各班和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迅速落实各部门和各班的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工作任务及措施(一)深入排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违章现象,坚决制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坐超载、无牌无照、报废车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生伤亡事故发生。(二)加强对学校校舍、天然气、饮用水、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三)对学校建筑物防雷击、防静电设施设备进行深入排查,对没有防雷设施的教学和生活用房要及时上报、及时进行整改。
f(四)严禁校门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清除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保安和值班人员要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保持学校大门及周边交通畅通。(五)配合塘坝派出所和新胜镇政府、新胜镇综治办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彩票、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