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程序,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订本办法。一、采购投资类合同1、物资采购类合同:采购单位负责人为物资采购合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本着对我方有利的原则,签订技术及质量协议,并根据情况灵活确定是否签订商务合同。(附件1:加工承揽合同样本;附件2: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2、固定资产(设备)类合同:科研所或谈判小组组长作为合同第一负责人。谈判小组负责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科研所或谈判小组组长组织使用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实施单位配合科研所或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设备项目的验收并办理付款预付款除外等有关手续经营发展部负责登记备案。(附件3:设备加工(购买)合同样本)3、基建类合同:根据集团公司安排,经营部负责合同签订及履行,并组织预算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附件4:基建合同样本)4、其它合同(如科技、质量认证、技术服务、租赁及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等):经营部作为合同第一负责人,全面组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二、销售类合同1、销售合同:市场部业务经理和销售单位负责人作为集团公司销售合同(含销售代理合同)第一负责人,本着对公司有利的原则,在各自的自主权限内进行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①(胜利油田内部)加工承揽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车辆运输合同及作业施工合同参照油田内部标准合同文本执行;②(胜利油田内部)施工合同(参照附件5):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③外部油田合同参照中石化相关的统一标准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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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④市政工程合同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必须体现甲方违约责任及赔偿数额;⑤市政以外的社会合同(参照附件6):工业品买卖合同(销售合同样本)。⑥挂帐回款期限:A油田合同:挂帐期限自产品发出、工程(项目)完工起23个月内,回款期限自挂帐之日起3个月内,其中安装施工类合同必须本年度内完成结算,回款可顺延一个月;B:外部市场合同:按财务部的评估情况进行挂账、回款的考核。注:具体办法按内控部《产品及工程挂账管理办法》和财务部《挂账及应收账款管理规定》执行2、外围走帐合同:原则上按照一书一表(走帐协议书和外围走帐结算表)的流程进行,由各公司评估是否走帐,东辛采油厂外部安装队伍走帐由安装公司全面负责。3、国际贸易项目合同:由分管市场的副总把关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