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美国1787年宪法复习教案(人民版必修一)
【课程标准】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考试说明】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787年宪法、联邦制的权力结构、美国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知识梳理】一、年轻美国的窘境《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
1781年,按照《邦联条例》建立起来的邦联体制,使刚刚独立的美国很快遇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
提示:从经济(无力)、财政(无钱)、政治(无权)和对外(无能)等方面回答。
1经济上(1)对外贸易方面无法保护本国工业和美国商人的海外利益(2)国内市场商品流通不畅2财政上无力偿还8年独立战争所欠的巨额债务3政治上(1)国家主权受到威胁(2)社会矛盾需要解决4、对外关系上思考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间,就不需要
对政府有外来或内在的控制了”。
1787年制宪会议的核心人物麦迪逊
请思考:根据这一段话,你可以得出什么结论?思路解析材料下面的出处部分很明确的说明了麦迪逊的身份。结合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思考,他的话实际上强调的是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的必要性。答案必须要废除邦联体制,在美国建立一个强有力中央政府。二、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宪法1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的产生1787年9月,费城、制宪会议通过。2、主要内容:(1)联邦政府的权力: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
独立性。
f(2)中央政府的构成(理论依据:三权分立孟德斯鸠):①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每届任期4年,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
军队的总司令。总统对宪法负责,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拥有否决权。②最高立法权归于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6年,每年改选其中的13;
众议员按各州人中比例选出,任期2年。③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最高法院拥有最高司法权,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批准,他们
除非犯罪,终身任职。总统与国会之间: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23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总统和最高法院:总统任命联邦法官;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国会和最高法院: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须经参议院确认;最高法院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不合宪法。
(行政权)
国王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首相
内阁与首相在政治上共同进退
民主共和制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