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施工图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5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并在天内审核完毕;
5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57及时办理乙方各种报告、签证等,甲方提交的变更、技术交底以及有关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报告48小时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报告已被确认;
f58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9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6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6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4接到图纸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6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f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6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认可;
68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69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七条工程结算
7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
7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56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劳务结算价款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书;
f7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劳务预算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