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是这门课程核心问题之一,首先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1、掌握行政职能的基本概念2、理解行政职能的基本特性3、掌握西方和中国行政职能的历史发展4、会运用行政职能的相关概念分析现实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基本问题,比如政府职能(行政职能)转变。要做到能够理论联系实践。
第一节行政职能概述这一节我们主要介绍三个问题,行政职能的含义和特点、及行政职能的体系以及我们研究和学习行政职能的意义。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行政职能的含义和特点
我们要知道什么叫行政职能,行政职能和其它职能有什么区别或者说它有什么特色。
(一)行政职能的含义行政职能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职能就是职责和功能的简称。具体来说涉及我们的政府行政机关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对一个概念作解释,那就是政府的行政机关,所谓行政职能它专门指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这里面我们就涉及到对政府的理解,对政府的理解一般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政府它就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三者的整合,立法机关在西方来讲就是国会或议会,我们国家就是
f人大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司法机关,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国家来讲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行政机关就是专门负责行政管理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广义上就把三者统称为政府。但是狭义上所理解的政府它专指行政机关不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我们行政管理学是从狭义上来理解这个概念的,大家应该注意这一点,那么行政职能也就专门指行政机构承担的职责和功能。
第二我们看一下行政职能的特点,它的特点比较突出,它主要相对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说社会上其它组织机构的职能来讲的。它的特点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行政职能首先一个特征是执行性,那怎么理解呢?因为我们讲行政机关它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美国著名的行政学家古德诺曾将讲过这样一句话:国家意志的表达叫做政治,国家意志的执行叫做行政。就是我们第一章介绍过的政治行政的两分法,他把政治看做国家意志的表达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国会或者待议机关它的立法活动,而国会或者待议机关制定的法律要由行政机关去执行,所以从这个意义来看行政机关的这种执行性是非常明显的,它是专门负责执行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这是国外的行政学家这样认为的;从我们国家来看,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的,我们国家的宪法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