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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化品储存、装卸、出入库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
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保管、发放、
使用和废弃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供应部库房负责对危险品库存物资入库、储存,发放整个过程监督
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第六条生产部车间员工应遵守该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基本要求
(一)生产部门应采用工艺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通风置换、保持个体卫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和消除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二)技术部应该优先采用技术措施,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消除工作场所中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或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程度,例如,选用无害或危害小的化学品代替;
(三)供应部应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例如、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开展知识培训等);
(四)作业人员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过滤式呼吸器、隔离式呼吸器、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化学品手套等;
(五)对厂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审核,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保管人和使用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及有关性能,并掌握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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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供应部进行统一采购;(二)对特殊用途的危险化学品(如易制毒品),采购计划申请单应注明品种、
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要求,经供应部主管批准后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符合规范的手续后,方可采购;(三)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向供应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四)要求供应商附送供应化学品(含易制毒品)的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标签;(五)不得采购国家禁止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搬运
(一)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r